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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欠债自杀需要家人承担吗

张** 甘肃-临夏 债务纠纷咨询 2020.11.30 09:50:20 377人阅读

女儿欠债自杀需要家人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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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用死者遗产还,遗产还了债以后有剩余的就依法继承,没有剩余并且还不够还债,那部分债务就可以不还。【法律依据】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020-11-30 09:51:20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子女去世,如果其生前留下债务的话,债权人通常会找其在世的父母追偿,其父母通常也会清偿债务,但需要明确,子债不需要父还,如果其父母继承了遗产,则在其遗产中清偿相关的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应负责偿还子女的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放弃继承的,则不负偿还责任。

在法律上,儿女没有替父母偿还债务的义务。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子女无关。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33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一规定要求儿女作为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
但这不是“父债子还”。作为继承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继承遗产的情况, 来决定是否需要偿还父母生前所欠债务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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