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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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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前开的商店,离婚时怎么分割?

周* 新疆-伊犁 离婚咨询 2020.11.30 17:26:39 382人阅读

婚前婚前开的商店,离婚时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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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没办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下感情不和想分开,这不叫离婚,叫终止或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在无法自行协商分割的时候,不能依据《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应当根据最高院那个专门的规定,全名叫:《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这个意见中关于财产争议部分,说的是: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主是说它的处理原则,和合法夫妻关系下的财产分割方式类似,就按共同财产去理解,去要求分割就可以,只是我们要找到这个具体的法律规定,呈现给对方和法官。当然,如果同居期间因为共同生活事务发生的债权和债务,也是要共同享受,共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没办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下感情不和想分开,这不叫离婚,叫终止或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在无法自行协商分割的时候,不能依据《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应当根据最高院那个专门的规定,全名叫:《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这个意见中关于财产争议部分,说的是: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主是说它的处理原则,和合法夫妻关系下的财产分割方式类似,就按共同财产去理解,去要求分割就可以,只是我们要找到这个具体的法律规定,呈现给对方和法官。当然,如果同居期间因为共同生活事务发生的债权和债务,也是要共同享受,共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没办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下感情不和想分开,这不叫离婚,叫终止或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在无法自行协商分割的时候,不能依据《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应当根据最高院那个专门的规定,全名叫:《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这个意见中关于财产争议部分,说的是: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主是说它的处理原则,和合法夫妻关系下的财产分割方式类似,就按共同财产去理解,去要求分割就可以,只是我们要找到这个具体的法律规定,呈现给对方和法官。当然,如果同居期间因为共同生活事务发生的债权和债务,也是要共同享受,共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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