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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如果夫妻双方还贷可以提取吗

何* 吉林-长春 债务债权咨询 2020.11.30 18:06:12 334人阅读

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如果夫妻双方还贷可以提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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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住房公积金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020-11-30 18:08: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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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同时到场,所需材料有:身份证、公积金贷款合同、现金或委托转账还款银行的卡(存折)(如果利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做转账还款,还需提供公积金联名卡及密码)、保险单副本及费用收据(在县区办理贷款的,需提供担保合同及费用收据)、代收代缴费用一览表(2004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商品房贷款需提供)或抵押物清单(2003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商品房贷款需提供){2003年(含2003年)以前办理的贷款还需提供保证合同及保证费收据},到贷款所属办事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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