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参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朋友,属于废气污染,可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也可直接打12345市长热线投诉,由12345转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您好,尊敬的求助人。建议尽早让律师介入分析案情,再为您制定赔偿方案,让你的权益达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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