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可以申请追加被告,但是否追加需要由审查确定,并经原告同意。 最高人民司法解释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应当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申请追加。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可见,被告可以申请追加被告,但是否追加需要由审查确定。 在司法实践中,当被告提出变更或追加申请后,审判人员会向原告行使释明权,征求原告是否同意变更、追加被告,原告同意的,变更、追加被告后,继续诉讼。原告不同意的,只能按照原告时的当事人继续审理,如果被告不适格可以裁定驳回。
2020-12-02 08:32:32 回复专业解答仲裁被驳回后原则上不能直接追加被申请人。一般来说,仲裁委驳回申请是因为申请不满足受理条件。不过,要是你能提供新证据或新关键事实,证明还有其他实体得承担法律责任,那你可以根据这些新情况重新申请仲裁,并在新申请中把要追加的实体写清楚。
专业解答申请者需向法院递交书面追加申请,法院或相关部门会审查并可能举行听证会。法院将依法裁定是否批准,如驳回,申请人可在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诉讼。原执行法院将进行一审审理,支持者可上诉。二审如维持原判,则判决生效。法律程序结束后,将重启立案程序处理相关事务。
专业解答要将被执行人纳入执行程序,需遵循法定步骤:申请执行人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据给执行机构,后者审查并可能调取其他证据。接着,执行机构公开听证,深入调查核实事实,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被执行人的裁定。
专业解答申请者需向法院递交书面追加申请,法院或相关部门会审查并可能举行听证会。法院将依法裁定是否批准,如驳回,申请人可在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诉讼。原执行法院将进行一审审理,支持者可上诉。二审如维持原判,则判决生效。法律程序结束后,将重启立案程序处理相关事务。
专业解答申请者需向法院递交书面追加申请,法院或相关部门会审查并可能举行听证会。法院将依法裁定是否批准,如驳回,申请人可在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诉讼。原执行法院将进行一审审理,支持者可上诉。二审如维持原判,则判决生效。法律程序结束后,将重启立案程序处理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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