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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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女方可以申请国内承认外国的离婚判决。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国内中级人民对外国离婚判决书的裁定承认,必须向受理提供:
1.申请书;
2.外国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文;
3.若申请人是离婚判决的原告,作出判决的外国出具的被告已被合法传唤出庭或合法传唤出庭文件已送达被告的有关证明文件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文;
4.若判决书中未指明判决已生效或生效时间的,作出判决的外国出具的判决已生效的证明文件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文。驻外使领馆为上述文件办理公证、认证。申请由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受理。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受理。
专业解答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离婚,申请中国人民法院承认其离婚判决的效力应按规定的内容执行。中国人民法院只能就双方解除关系的判决作出认定,判决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的判决不在申请范围之内。
专业解答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离婚,申请中国人民法院承认其离婚判决的效力应按规定的内容执行。中国人民法院只能就双方解除关系的判决作出认定,判决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的判决不在申请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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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中国当事人一方持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其拘束力的,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拘束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 裁定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向申请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判决认定; 2、提交申请书; 3、审理: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书,经审查,符合本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 不符合的,应当在7日内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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