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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对于构成本罪的证据问题,职务侵占刑事案件审理判决中,有效证据主要是针对这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取得占有财物的方式等,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受害人陈述、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等能证明案件的事实经过的,都属于有效证据。职务侵占罪证据主要指以上合法取得的有效证据。
2017-01-03 10:21: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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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职务侵占罪的性质和特征,职务侵占罪证据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或聘书、职务任命书:证明该人的职务和职务上的权限口供、证人证言等等:证明实施了职务侵占的证据银行转账记录、消费记录:证明侵占资金的流向和用途
2017-01-03 10:28: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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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也就是职务侵占罪的证据也包括以上八个方面。
2017-01-03 10:22: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