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齐齐哈尔法律咨询 > 齐齐哈尔同居法律咨询 > 同居5年的婚姻,算事实婚姻吗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同居5年的婚姻,算事实婚姻吗

黄* 黑龙江-齐齐哈尔 同居咨询 2020.12.06 15:28:53 321人阅读

同居5年的婚姻,算事实婚姻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齐齐哈尔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齐齐哈尔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不是,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否则就是同居关系。在此之前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现在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算结婚。【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020-12-06 15:30:53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不是,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否则就是同居关系。在此之前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现在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算结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不是,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否则就是同居关系。在此之前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现在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算结婚。【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不是,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否则就是同居关系。在此之前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现在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算结婚。【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