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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不缴了,我哥觉得政府对他的照顾没有了,那么我哥应该得到什么补偿,现在他该怎么办?

范** 江苏-徐州 劳动争议咨询 2008.02.11 20:50:48 2507人阅读

我哥于1998年响应当地政府号召,义务疏浚河流,工作中手部受伤致残(三等)。政府部门当时给报销了医药费(几百元),后来又免除了他本人应上缴的农业税。可是现在农业税都取消了,大家都不缴了,我哥觉得政府对他的照顾没有了。那么我哥应该得到什么补偿?现在他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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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地方的民政局。江苏苏州威尔曼律师事务所崔德国律师咨询电话:13506203390咨询QQ:514111245

2008-02-12 10:19:46 回复
地区:河南-焦作 咨询解答:219条

有民政部门补发伤残补偿金

2008-02-11 23:05:47 回复


一、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除了借条,你还要向法庭提交你给付50万的凭证:比如汇款凭证,如果是现钱给付的,还要有现钱收据、取款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去证明借贷的真实性;债务人离世的情况下,债权人能够诉讼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要求清偿债务,因为根据我国的《继承法》限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之前,要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遗产分配完毕,则应当在他们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按比例清偿债务;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务,交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事实上价值为限。超出遗产事实上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务能够不负偿还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遗产已被分配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愿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够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愿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愿继承和遗赠的,由遗愿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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