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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国企员工,军属应有探亲假待遇。我

ask****090 江苏-南京 工伤纠纷咨询 2020.12.17 11:38:59 1365人阅读

国家规定国企员工,军属应有探亲假待遇。我厂却不允许休探亲假。劳动局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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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问题还是要看规章制度

2020-12-17 13:5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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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058532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05258条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020-12-17 11:40:49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就可以认定位福利企业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5%的。我所知道的就是任何企业聘用六级以上的残疾军人(我们最高的是残疾军人),残疾人职工人数不少于0人的企业。上述两个免缴与个人是无关的。二级以上地方残疾人(重残)就是社会责任和战友感情:我们就是一家主要有残疾军人。只有八级以上残疾军人以及持有地方二代残疾证的员工(用工合同至少一年)战友总员工的、参战军人战友们以及我们的后辈所组成私人企业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对你说,企业可以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因为这些钱还是要使用在残疾员工的身上,占职工总人数25%以上,当然也是福利企业。八级以上残疾军人以及持有地方二代残疾证的员工(用工合同至少一年),并没有任何组织的优惠的,企业聘用残疾人的损失绝对大于免税部分的费用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男职工没有产假的,只有护理假,护理假的工资待遇按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具体请咨询单位的人事部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应由保险部门发放。没有法律强制性规定单位必须发放工资,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是否发放按各个单位自己的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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