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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占自留的宅基地为坟墓开路扫墓

ask****387 广东-深圳 宅基地咨询 2017.02.05 21:09:37 189人阅读

强占自留的宅基地为坟墓开路扫墓,该如何维权去维护自己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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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宅基地被他人强占,可以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持有土地使用证的,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注意以下5个程序:
1、首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然后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2017-08-03 08:22:17 回复

你好,宅基地是用于生活居住用途的,不可以用来做坟墓。

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公民对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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