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走什么程序才能上户,现在商户上不了,然后他去抱养了一个孩子,他的儿子儿媳没有生育能力,我们有个村民?
[律师回复]要为抱养的孩子上户口,一般需要以下程序:
1.?确认收养关系是否合法
- 判断收养条件: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一定条件,如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等。如果是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2.?准备相关材料
- 收养人的材料: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若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等;若是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要提供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等。
3.?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 提交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 审查和公告: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需要公告查找其生父母,公告期为60日。
- 领取收养证: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的申请、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后,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收养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
4.?办理户口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应携带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前往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派出所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办理户口登记,将孩子的户口信息登记在收养人的户口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