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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擅自进行劳动合同修改,怎么办?

周* 宁夏-吴忠 劳动争议咨询 2017.02.22 19:39:19 6086人阅读

你好,我进公司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没过多久,公司擅自进行了劳动合同修改,扣了我的工资,我现在不知道如何解决?如果找有关单位投诉了,会辞退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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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擅自进行劳动合同修改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双方需协商后才可进行修改,一房擅自修改是无效的。

2017-02-22 19:43: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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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擅自进行劳动合同修改是无效的,你可以招相关单位进行投诉,公司是不能不合法理由无端辞退员工的。

2017-02-22 19:56: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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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未经你的同意进行劳动合同修改,协商未果,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投诉。

2017-02-22 19:49:19 回复

对于夫妻一方能擅自修改存折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任何部分共同人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有物,因此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修改存折名字,侵犯了对方的合法权益。但如果该存折系夫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会因为存折的名字写为夫妻中的一人或由夫妻中的一人变为另一人而改变该存款的所有权性质,所以擅自修改存折一方的行为虽然违法但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对擅自改装、拼装机动车的维修厂家,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零部件、作业工具,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件。同时,交通运输管理所和各交管站还将加大对改装车辆尤其是大型车辆经营户恶意改装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继续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经查实后,一律采取强制措施,责令恢复车辆原状,并处以3000元的罚款。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1、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2、更换发动机的
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4、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5、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这三种情况是允许的。除此以外的改变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改变已登记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都属于非法改装。关于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有关规定
一、《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改装行为。

您好,关于夫妻一方可否擅自修改存折名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任何部分共同人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有物,因此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修改存折名字,侵犯了对方的合法权益。但如果该存折系夫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会因为存折的名字写为夫妻中的一人或由夫妻中的一人变为另一人而改变该存款的所有权性质,所以擅自修改存折名字一方的行为虽然违法但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参考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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