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松原法律咨询 > 松原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自书遗嘱能撤销公证遗嘱吗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自书遗嘱能撤销公证遗嘱吗

贺* 吉林-松原 遗产继承咨询 2021.02.09 08:33:51 348人阅读

自书遗嘱能撤销公证遗嘱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松原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松原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而自书遗嘱是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视为自书遗嘱。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据此规定,胡妈妈先前所立的遗嘱是经过公证的,因此其后来立的自书遗嘱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继承法》还规定,公民可以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从形式上看,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五种形式,在这五种遗嘱形式中以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大,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对于本案来说,当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发生冲突时,应当以公证遗嘱为准。
遗嘱所涉及的范围必须是个人的合法财产,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一些老人在设立遗嘱时把夫妻双方的财产都包括在遗嘱范围内,这种做法是存在法律瑕疵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超出个人合法财产的遗嘱,超出部分应当被认为无效。
应当注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的法定形式。法律要求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应当重新设立书面遗嘱或录音遗嘱。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发生因缺乏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而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况,因此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重视各类遗嘱的法定形式,从而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2021-02-09 08:34:51 回复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对于自书遗嘱不可撤销公证遗嘱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老王有两个儿子,均已结婚成家另过。老王省吃俭用积攒了7万元存款。  2005年,老王的老伴去世后,大儿子王胜主动请父亲与他们一起生活。2007年,老王到公证处办理了一份公证遗嘱,表示自己百年之后除7万元存款中的3万元由次子王利继承外,其余4万元余款及物品全部由大儿子继承。公证遗嘱订立不久,老王突患中风并留下了半身不遂的后遗症。刚开始,王胜夫妇还能精心照顾,可时间一长就逐渐厌烦起来。此时,王利主动将父亲接到自己家里照料其日常起居。2009年5月,老王觉得起初订立的遗嘱不妥当,于是重新亲笔自书了一份遗嘱,写明死后其存款中的5万元归王利所有,剩余的2万元存款及物品归王胜继承。  2015年年初,老王病逝。在清理遗产过程中,两个儿子为分割遗产争执不下。王利诉至,要求按其父的自书遗嘱继承遗产;王胜则手持公证遗嘱提出反诉。经审理认为,老王生前所立两份遗嘱都符合法律规定。但由于前一份是公证遗嘱,后一份是自书遗嘱,而根据《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规定,自书遗嘱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据此,判决按公证遗嘱内容对老王的遗产进行分割。  公证人员提醒立遗嘱人,订立公证遗嘱后,如果立遗嘱人因种种原因打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应向公证处提出办理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申请,重新办理公证。

对于自书遗嘱不可撤销公证遗嘱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老王有两个儿子,均已结婚成家另过。老王省吃俭用积攒了7万元存款。  2005年,老王的老伴去世后,大儿子王胜主动请父亲与他们一起生活。2007年,老王到公证处办理了一份公证遗嘱,表示自己百年之后除7万元存款中的3万元由次子王利继承外,其余4万元余款及物品全部由大儿子继承。公证遗嘱订立不久,老王突患中风并留下了半身不遂的后遗症。刚开始,王胜夫妇还能精心照顾,可时间一长就逐渐厌烦起来。此时,王利主动将父亲接到自己家里照料其日常起居。2009年5月,老王觉得起初订立的遗嘱不妥当,于是重新亲笔自书了一份遗嘱,写明死后其存款中的5万元归王利所有,剩余的2万元存款及物品归王胜继承。  2015年年初,老王病逝。在清理遗产过程中,两个儿子为分割遗产争执不下。王利诉至,要求按其父的自书遗嘱继承遗产;王胜则手持公证遗嘱提出反诉。经审理认为,老王生前所立两份遗嘱都符合法律规定。但由于前一份是公证遗嘱,后一份是自书遗嘱,而根据《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规定,自书遗嘱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据此,判决按公证遗嘱内容对老王的遗产进行分割。  公证人员提醒立遗嘱人,订立公证遗嘱后,如果立遗嘱人因种种原因打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应向公证处提出办理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申请,重新办理公证。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遗产继承费
23419人阅读

今天为大家介绍遗产继承费的有关知识,那么遗产继承公证费是多少,遗产继承纠纷诉讼费是多少,以及遗产继承费用标准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继承丧失
14899人阅读

继承权,法定继承这些都是大家有所关注的范围,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继承权丧失的相关内容,那么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以及继承权丧失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代位继承权
7727人阅读

遗产继承的案件很多,又是就会涉及到继承权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代位继承权有关知识,那么代位继承权和赡养义务,代位继承权分多少房产,代位继承权权利有哪些呢,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43340人阅读

立遗嘱是对自己的财产合理分配的方法,那么写了遗嘱但是没有去公证,这样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更多相关内容尽在律师律图平台,来了解一下吧!

附加遗产
1374020人阅读

遗产经常作为文学作品的背景,故事围绕着遗产展开,在现实生活中,遗产的话题也深受的大家关注,今天律图为大家介绍附加遗产相关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