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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ask****665 广西-玉林 交通违章咨询 2021.02.09 15:53:36 402人阅读

无证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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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9 15:53: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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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 咨询解答:4169条

不受法律保护

2021-02-09 16:51:2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不受限制,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不予支持。如结婚时双方或一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或者婚前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结婚后治愈的等情形。
有效婚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必备要件的婚姻,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均属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主要是表兄弟姐妹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4、未到法定婚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也就是说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不过需要注意未到法定婚龄的如果通过宣告婚姻无效,当申请时男女双方已经到达法定的结婚年龄,此时是不予受理的。

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条件,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呢婚姻结束,子女抚养权是父母争夺的焦点,那十周岁以下孩子抚养权归谁呢下面我们将就上面提到的问题进行简单的回答。
一、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无效婚姻又是指不具备婚姻条件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依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关于结婚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可以把无效婚姻分为下列类型:
1、包办及买卖婚姻。就是违反婚姻自主原则的无效婚姻。
2、早婚。即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
3、重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违反一夫一妻制原则的无效婚姻。
4、血亲婚。就是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无效婚姻。
5、疾病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未经治愈的无效婚姻。
6、未登记婚。就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只未进行结婚登记,违反结婚程序的无效婚姻。
二、十周岁以下孩子抚养权归谁
1、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
2、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处理。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只办婚礼没登记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婚姻无效男子办婚礼没登记是否要维持同居关系应自己决定。如果以后想要和其他人结婚,必须终止现在的以夫妻身份同居的关系,否则可能构成重婚。如果在同居期间有共有财产,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quot;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quot;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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