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东莞法律咨询 > 东莞工资福利法律咨询 >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办法对哺乳假有何规定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办法对哺乳假有何规定

王** 广东-东莞 工资福利咨询 2021.02.24 15:33:56 420人阅读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办法对哺乳假有何规定

其他人都在看:
东莞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东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我国《劳动法》规定: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1-02-24 15:35:5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哺乳女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有哪些

    专业解答1、女职工哺乳期内的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保护。2、哺乳期内,女工每天有2次哺乳时间,每次半小时,两次时间可以并作一次使用。哺乳去路上的时间也算作工作时间。3、对用人单位在1年的哺乳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禁止。

    2024.08.09 7952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