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怀化法律咨询 > 怀化国家赔偿法律咨询 > 刑满释放三十七天后可以申请国家补偿吗?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刑满释放三十七天后可以申请国家补偿吗?

唐* 湖南-怀化 国家赔偿咨询 2021.02.26 15:24:26 333人阅读

刑满释放三十七天后可以申请国家补偿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怀化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怀化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三十七天后释放,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获得国家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2021-02-26 15:26:26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三十七天后释放,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获得国家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三十七天后释放,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获得国家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