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准许原告撤诉的,原告再次提讼是会受理的,但是如果构成重复是不受理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对下列,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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