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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致人死亡,怎样判刑?

马* 山东-菏泽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1.03.03 20:09:41 401人阅读

交通事故全责人死亡,怎样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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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有以下两种情况会构成刑事犯罪: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所以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会不会坐牢要依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

2021-03-03 20:11:41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
2、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本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该过失是针对死亡结果而言。
正当防卫打死人一般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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