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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怎么赔

刘** 江西-上饶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1.03.04 06:32:45 389人阅读

退休人员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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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聘用单位已经无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应该不属于工伤条例中规定的职工,所以工伤赔偿不太可能。可以申请单位民事赔偿,首先与聘用单位进行协商,如果不满意赔偿要求,可以去人民进行。  至于赔偿标准,可以参照工亡标准: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当然补偿要扣除原单位已经给过如丧葬补助金、遗属费、一次性抚恤金等的金额。

您好,关于退休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死亡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员工下班之后,在回家途中发生车祸致死的,如果员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工亡)待遇;如果员工本人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不属于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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