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温州法律咨询 > 温州其他法律咨询 > 对于中暑死亡有什么看法

对于中暑死亡有什么看法

李* 浙江-温州 其他咨询 2021.03.04 07:58:59 470人阅读

对于中暑死亡有什么看法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温州律师 其他律师 温州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规定,中暑属于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死亡的,用人单位需要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四)患职业病的;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21-03-04 07:59:5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在工地工作时中暑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规定,中暑属于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死亡的,用人单位需要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四)患职业病的;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