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证明丢失,还能补办吗
结论:可以。
解析:
危重病人急需转诊转院时,可先转诊转院,转诊转院后按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不是的,在办理了转院证明,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这样的话才可以在异地就诊或者住院的时候可以直接结算报销。如果光开了一个转院证明,但是没有去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结算,是不能在异地直接报销的,最后还是需要在本地报销。依照云南为例,因为每个地区的医保都是市级统筹,也就是市级政府自己把控,具体的要求或者规定都是按照市级规定的。所以去异地住院或者治病,都是需要按照市级的规定执行的,毕竟钱都是由人家市级统筹拨付的,所以必须要在本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结算才可以。比如云南丽江需要在昆明就诊的,那就要先去丽江办理转院证明,然后带上转院证明去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结算,还需要指定昆明就诊的医院。扩展资料:
一、异地就医申报标准
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
2、退休后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3、常驻境内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二、异地就医申报程序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1)参保人单位证明;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3)出院或诊断证明;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6)住院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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