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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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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当收养的疾病有哪些

周**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 子女抚养咨询 2021.03.06 12:57:31 426人阅读

不应当收养的疾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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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以下三种疾病:    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之规定推定可知,一方有严重的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021-03-06 12:58:31 回复

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
1、性病;
2、严重的精神病:
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3、重症智力低下;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
5、麻风病等。
6、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包括:主要指精神病和传染病。
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有精神障碍的疾病。
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登革热等乙类传染病,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对患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或者对患传染病在传染期内的,收养入应当暂缓收养。


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包括:主要指精神病和传染病。
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有精神障碍的疾病。
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登革热等乙类传染病,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对患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或者对患传染病在传染期内的,收养入应当暂缓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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