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年休假的员工可以拿当月全勤奖,用人单位不能以员工请了年休假为由扣全勤奖。
劳动者的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待遇,劳动者享受年薪假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不应影响全勤考核或全勤奖。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丧假是一种带薪假期,丧假期间的薪水福利待遇是不能扣除的,不能以丧假为因扣除工人的全勤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限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薪水。” 劳动部《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十一条限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限定的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限定予以员工带薪休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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