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们处理民事纠纷的办法很多,其中就包括诉讼。原告提交诉讼申请,立案后,会择期开庭审理,在此之前,会用传票的方式通知被告出庭时间及地点。有时候,被告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会选择拒绝接受传票。那么,
不接传票不违法。但即使不接传票,可以留置在被传唤人的住处,在法律上视为已经送达,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被传唤人应当按传票记载的时间到。如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如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的受理案件后的送达是这样的:在正式立案后,原告缴纳诉讼费,交纳诉讼费后应该在7天之内将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件送达给被告,在被告的传票送达后再通知原告领取传票。但如果因特殊情况(如被告找不到)被告的传票都没有送到,就算把原告的传票发了,也可能最终因被告的送达不顺利而改期,另外还有种情形就是,被告已经收到传票了,但忘记通知原告领取传票或者没有及时通知领取传票。建议你打电话问问是否已经确定开庭时间,被告的传票是否已经送达,如果被告的传票已经送达,那你也可以去领取你的传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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