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夫妻双方中一方买了生育保险的,可以用对方的生育保险报销剩余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许多家庭中,男方负责工作赚钱,女方负责照顾家庭。这种情况直接导致一个现象,男方单位按时缴纳了保险和公积金。但是女方没有保险,或者只能通过灵活就业形式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种情况下,丈夫有生育保险妻子可以报销吗?
生育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国家和本省规定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因此,在妻子没有生育险的情况下,丈夫的生育险应该是可以报销。
但是,生育险的报销规定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所以,当事人需要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询问,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应当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和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申报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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