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窃罪立案不是必然会逮捕;立案后公安机关会进行案件的侦查,在查明符合逮捕条件时才能提请逮捕,如果犯罪嫌疑人逃跑,找不到嫌疑人的,应当发出通缉令网上追逃。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立案不是必然会逮捕,立案后公安机关会进行案件的侦查,在查明符合逮捕条件时才能提请逮捕。相关法律条文如下:《刑法》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的情形只在少数,最常见的情形是当嫌疑人发现已经掌握了自己犯罪的证据,辩解无望的情况下才会认罪,因此犯罪不承认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就显而易见了。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不承认的,应该由刑事侦查机关负责对犯罪嫌疑人是不构成犯罪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侦查结果依法处理: 1、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的,仍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2、如果侦查证据不足于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则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总之,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尤其在司法系统,凡事都要讲求证据,证据是刑事案件的核心,如果罪犯不承认犯罪事实,那么就收集证据,刑事侦查机关也会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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