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法律规定,养老保险至少要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才可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当然这里说的累计缴费,是指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各时期的缴费总和,养老保险政策并没有强调要连续缴费,所以如果就业中断时,中间可以停交,到重新就业时也可以续交。但如果累计缴费未满15年,则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会被转移到待遇较低的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
您好,关于山东省有个失地农民每年补赏金是多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云南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是多少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一征用菜地、水田按照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810倍补偿,水浇地、园地、藕塘按照79倍补偿,望天田、旱地按照68倍补偿,轮歇地按照6倍补偿,牧草地、渔塘按照35倍补偿二征用种植3年以下新开垦耕地,按照上年产值的2倍补偿,并补偿开发投资三征用宅基地、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生活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补偿四划拨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本款
一、
二、三项的规定办理。征用、划拨林地的补偿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一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在66
6.7平方米以上的,安置补助费总额为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4倍人均耕地在66
6.7平方米以下的,每减少50平方米,增加年产值的1倍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总额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二征用园地、藕塘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地、塘年产值的6倍三征用渔塘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地年产值的4倍四划拨国有农场、林场、渔场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地年产值的5倍五征用集体的宅基地、建设用地、打谷场、晒场、新开垦3年以下的种植地的,为原土地类别年产值的4倍。
二、云南失地农民保险政策云南省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具体表现为:,每个州、市确定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扩大试点,进行试点总结评估,修订试行办法,制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到,云南省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云南此次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还具体规定了参保对象、政府补助等细则,具体表现为:
1.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土地在1月1日以后被政府依法统一征收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年满16周岁及以上在册人员。
2.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失地农民每年享受1次相同标准的政府补助,补助年限累计为15年,同时政府应该以每亩征收不低于2万元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2016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利,16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册农业人员。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几类人群不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内:
1.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
2.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
3.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6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标准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缴费。政府对个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费额的10,个人缴费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模式。
1.被征地农民中男未年满51周岁,女未年满46周岁人群可选择以全省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50、60、70、80、90、100其中之一为基数,按照20的缴费比例逐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被征地农民中男年满51周岁,女年满46周岁人群,可以全省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20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趸缴115年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趸缴年限的平均缴费指数按0.6计算。其中,一次性趸缴不满15年的,逐年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个人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采取“先缴后补”模式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暂定为个人一次性趸缴额的5。
3.12月31日之前征地,未参保缴费的被征地农民,趸缴年限以12月31日的年龄为准1月1日之后征地,征地当年未参保缴费的被征地农民,趸缴年限以征地时的年龄为准。
你好,不属于法律问题建议您直接咨询农业部门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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