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了能追回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若符合以上条件你才可以申请重新分割。另外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内财产转移给父母可以追回。
相关知识:
一、离婚前一方财产转移了怎么办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的处理时,一般应把隐藏、转移、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二、如何收集转移财产的证据?
法律规定明确了发现一方转移财产该怎么办,但法律要求是以证据说话,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未转移财产一方要举出证据证明对方隐匿了财产,隐匿了多少,如果举不出证据,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家庭地位偏低的当事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常处于证据收集的劣势。且目前家庭资产状况又日趋复杂,除了住房,还有股权、经营权等,发生离婚诉讼时,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甚至编造假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受害方对新型的理财方式不了解,或者根本就不知情;不知到一方在外面干了些什么,每天见到的就是明处的这些东西,对于暗处的一无所知,那么,就无法完成法律要求的证据收集任务;当客观事实不能被完全证明时,只能尊重法律的真实,也只能看着本属于自己的财产归属他人。那么如何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呢?
当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后,对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夫妻共有财产。
因此,原告在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应当积极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东出资证据;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存折的开户行、账号;炒股账号;房屋所有权证;其它夫妻共有财产的发票,等。对现金、贵重物品注意保护。在必要时,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
当然,夫妻闹到离婚这一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双方都不会不知道,作为被告一方,也应有所警觉,对夫妻共有财产采取相应措施。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在网上找不到确切的答案时,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免耽误时间,造成更大的损失。
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要是夫妻一方在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话,对财产进行分割时可以不分或少分财产。而要是在离婚之后才知道对方转移财产的,则可以向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您好,关于欠债人把财产转移到国外如何追讨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债权人可向有执行管辖权的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对于这种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是无需由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因为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存在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但是,债权人在申请财产保全后须及时向提出执行申请,因为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没有申请执行的,是要裁定解除保全措施的。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