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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期间辞职,但未签订培训协议,有效吗?

贾* 黑龙江-佳木斯 其他咨询 2021.03.22 14:58:34 1408人阅读

培训期间辞职,但未签订培训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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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未到期劳动者中途辞职的,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要根据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项培训还是职业培训。职业培训专指对准备就业和已经就业的人员,以开发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教育和训练。专项培训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定义,一般认为,专项培训是指企业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技术业务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的培训。职业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无权要求与劳动者订立培训协议或服务协议。专项培训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签署培训协议或服务协议的,并且可以在劳动者违约的情况下要求赔偿。

2021-03-22 15:00:34 回复

未签订专项技能培训,辞职时不需要赔偿专项培训费用,公司内部讲师对内部员工的培训不算专项培训。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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