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鸡西法律咨询 > 鸡西暴力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放火、爆炸、投放危害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应如何处罚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放火、爆炸、投放危害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应如何处罚

黄* 黑龙江-鸡西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1.03.23 17:29:46 387人阅读

放火、爆炸、投放危害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应如何处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鸡西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鸡西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里所说的“放火”,是指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是指故意引起爆炸物爆炸,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投放危险物质”,是指向公共饮用水源、食品或者公共场所、设施或者其他场所投放能够致人死亡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行为。 所谓“扬言实施”,是指以公开表达的方式使人相信其将实施上述行为。构成本类行为有程度上的要求,除了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外,客观上还要求该行为达到扰乱了正常的公共秩序的程度。本类行为在主观上是故意,至于行为的动机则各种各样,有的人是因为个人的某些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实施,有的是出于与他人的仇视而实施等。

2021-03-23 17:31:46 回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里所说的“放火”,是指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是指故意引起爆炸物爆炸,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投放危险物质”,是指向公共饮用水源、食品或者公共场所、设施或者其他场所投放能够致人死亡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行为。 所谓“扬言实施”,是指以公开表达的方式使人相信其将实施上述行为。构成本类行为有程度上的要求,除了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外,客观上还要求该行为达到扰乱了正常的公共秩序的程度。本类行为在主观上是故意,至于行为的动机则各种各样,有的人是因为个人的某些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实施,有的是出于与他人的仇视而实施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里所说的“放火”,是指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是指故意引起爆炸物爆炸,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投放危险物质”,是指向公共饮用水源、食品或者公共场所、设施或者其他场所投放能够致人死亡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行为。 所谓“扬言实施”,是指以公开表达的方式使人相信其将实施上述行为。构成本类行为有程度上的要求,除了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外,客观上还要求该行为达到扰乱了正常的公共秩序的程度。本类行为在主观上是故意,至于行为的动机则各种各样,有的人是因为个人的某些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实施,有的是出于与他人的仇视而实施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里所说的“放火”,是指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是指故意引起爆炸物爆炸,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投放危险物质”,是指向公共饮用水源、食品或者公共场所、设施或者其他场所投放能够致人死亡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行为。 所谓“扬言实施”,是指以公开表达的方式使人相信其将实施上述行为。构成本类行为有程度上的要求,除了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外,客观上还要求该行为达到扰乱了正常的公共秩序的程度。本类行为在主观上是故意,至于行为的动机则各种各样,有的人是因为个人的某些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实施,有的是出于与他人的仇视而实施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