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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双方赔偿多少

王* 广东-河源 其他咨询 2021.03.25 13:26:17 309人阅读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双方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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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车友,你尽管遇上的这起同责的交通事故,只仅仅是一桩车损事故,未涉及到人员的伤害,可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哈。从你以上所问的问题可知,你多半还是初次遇上事故,不知如何理赔的程序吧。在当今事故善后处理过程中,如果是双责,那么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之规定,在有责条件下,将由你方向对方进行赔偿,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是,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是,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因此,从上面所列出的赔偿标准不难知道,你方应该向电动车方的修车费150;医疗费270在交强险的限额赔偿范围内进行赔偿;换句话讲,你的交强险应该是无条件向对方进行赔偿的,而且根据限额赔偿的标准,是没有超出以上限额赔偿标准的。至于你方的车损花费的修理费用1200,只能在你所购的商业险中,由保险公司对你按照50%进行赔偿,余下600元的部分,应该由电动车方对你进行赔偿。纵观此案,在理论上,一道简单的数学题目的答案就应运而生了,你赔对方150+270=520元,对方应该赔偿你600元,那么对方应该实际赔偿你80元。可是在实践中,如果作为弱势者的电动车,这80元只能让你自己来买单了,让对方将所有的原始单据交给你,再凭着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你的修车发票,去找保险公司理赔吧。

2021-03-25 13:28:17 回复

对于合同双方不平等成立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成立。《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如果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认定合同无效或者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无效,由人民认定是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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