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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协议怎样解释

苟* 辽宁-鞍山 其他咨询 2021.03.25 17:56:45 450人阅读

遗产继承协议怎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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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遗赠的协议
遗赠协议是指遗赠人与受赠人达成的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财产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负责遗赠人生前生活费用或者其他附带条件的协议。遗赠协议是双务的,它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财产的行为。通常用于无生活来源的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助扶养关系。
签订遗赠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遗赠协议的标的物必须是遗赠人自己所有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遗赠人不能把不属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2)遗赠人有负责遗赠财产完好的义务。要明确终止、变更协议的条件。
(3)合同中要写清楚遗赠人有权处理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遗赠行为的合法有效。
遗赠协议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
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
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
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
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
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
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
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21-03-25 17:58:45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退休丧偶的张老汉,因儿女不在身边,于是雇了一个女保姆田某照料生活,两年前张老汉和田某登记结婚。为了防止日后财产纠纷,婚前两人达成了一个“死后互相不继承遗产”的协议,双方在协议上捺了手印。前不久老张因病去世了,老张的儿女从外地回来要继承老张的房产,让田某按与老张签订的协议退回房子,田某不肯,称协议剥夺了自己的继承权,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协议是无效的。请问,这个协议有效吗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是法定的,是不可剥夺的。但是来信所说的夫或妻生存一方继承死亡妻或夫一方遗产的权利,不是因被他人剥夺而失去,而是通过生前夫妻之间的协议放弃的。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权利,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婚内婚前财产作出约定,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这里的约定也应包括对死后遗产处理的约定。因此互不继承遗产的协议是有效的,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对于遗嘱继承是继承协议书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遗嘱继承和继承协议书不是等同,不是一个概念。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效力最高的遗嘱。
《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继承协议书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对房屋遗产的继承事先写下一份协议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如果能将该协议进行公证的话,那么更加能够加强其法律效力。如果你遇到了什么遗产继承纠纷的话,可以向网站的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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