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上饶法律咨询 > 上饶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如何选择合同的诉讼法院?

如何选择合同的诉讼法院?

刘* 江西-上饶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3.26 21:55:24 396人阅读

如何选择合同的诉讼法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上饶律师 行政类律师 上饶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选择解决合同纠纷的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因合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争议条款自由约定由哪个来管辖,这在法律上称协议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往往规定在本地)来管辖案件,以节省费用,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因素产生的不利影响。应注意的是,合同当事人的这种自由选择权是有条件限制的,这些限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如:按照规定,在广州市一般财产案件诉讼标的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应由广州市中级人民管辖。对于标的低于600万元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应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管辖是无效的。又如,海事案件,只能由海事管辖,合同当事人约定由普通管辖是无效的。
二、被选择的必须与合同有关联,即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中进行选择,而当事人在制订合同争议条款时应做到表述明确,选择的管辖是确定、单一的,不能含糊不清,更不能协议选择两个以上管辖。如类似因本合约发生的任何诉讼,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提讼。的约定,虽在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无效,但若发生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时提讼的情况,则很容易引起管辖争议,造成诉讼程序的延长,诉讼成本的增加,给当事人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三、合同当事人只能就
第一审案件决定管辖,而不能以协议决定
第二审。
四、双方必须以书面方式约定管辖,口头约定无效。
可以看出,虽然法律赋予了合同当事人自由选择解决合同争议方式的权利,但如何运用好这项权利,订立适当的合同争议条款,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

2021-03-26 21:56:24 回复

1、解除只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人民法院判决调解办理,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几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任何人都不愿意将争议诉诸法院,除非万不得已。
2、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特别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离婚不再需要当事人单位开具介绍信,个人隐私受到了保护,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快捷。但对于双方户口远在外省(市)、工作生活在另一地方的当事人来说,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应该更为方便。如果方法得当,所需费用仅为五十元,可能比回户口所在地的单程车票还便宜,所需时间如果安排得当也不用一个月。另外,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办理国内协议,或婚姻缔结地在国外,而欲在国内离婚的当事人,法院解决无疑是唯一的途径。因此,选择何种方式离婚,主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合同行为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包括争议处理,所以当事人可以选择约定法院管辖。
如果没有约定管辖时,则由法律规定的法院客管辖,即“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当然不属于合同纠纷的也有单独规定。
所以,您所求证事项成立,符合现行法律规定。

仲裁协议无效,则该仲裁条款无效:",对于来信中所提到的情况:当事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所以,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若达不成补充协议。$本刊研究组正Q编辑同志:“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八条规定。请问该条款是否有效:来信中所反映的情况属于选择仲裁同时又选择诉讼的仲裁条款,可以由当事人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仲裁管辖请问该条款是否有效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王文沉王文沉同志,应认定为仲裁条款对仲裁事项约定不明确;发生纠纷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或向某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