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吐鲁番法律咨询 > 吐鲁番其他法律咨询 > 我的东西被别人拿走怎么办?

我的东西被别人拿走怎么办?

郑** 新疆-吐鲁番 其他咨询 2021.03.27 01:37:49 308人阅读

我的东西被别人拿走怎么办?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吐鲁番律师 其他律师 吐鲁番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应该属于盗窃,根据东西的价值来确定怎样进行处理。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2021-03-27 01:39:4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东不退押金拿走东西是不可以的。
这里有两个法律关系。房东不退还押金是租赁合同关系,若协商不成,可以解决。
若你拿来属于房东的东西,可能构成盗窃,或者侵占,金额3000元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金额不足3000元的,仍构成违法《治安处罚法》,若房东报警, 警察可以对你进行拘留或者罚款等处罚。
法律规定:
抵押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而留置权适用的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所以你说的情况不属于抵押、质押、留置的法律规定情形。尽快归还,避免被追究法律责任。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应该属于盗窃,根据东西的价值来确定怎样进行处理。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