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东不退押金拿走东西是不可以的。
这里有两个法律关系。房东不退还押金是租赁合同关系,若协商不成,可以解决。
若你拿来属于房东的东西,可能构成盗窃,或者侵占,金额3000元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金额不足3000元的,仍构成违法《治安处罚法》,若房东报警, 警察可以对你进行拘留或者罚款等处罚。
法律规定:
抵押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而留置权适用的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所以你说的情况不属于抵押、质押、留置的法律规定情形。尽快归还,避免被追究法律责任。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应该属于盗窃,根据东西的价值来确定怎样进行处理。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您好,可以报警处理,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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