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报复陷害罪与证人罪的区别
(一)犯罪客体不同。证人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民主权利。证人,是案件得到合法、公证处理的关键性因素之
一,有些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证人的作用尤为重要。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证人罪的客观表现为对证人进行的行为。既可以是行为人利用手中职权,假公济私,对证人进行,也可以是行为人没有利用职权而对证人采用恐吓、行凶、伤害等手段进行报复。证人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依法作证的证人。
(三)主观方面不同。两罪的主观特征都表现为直接故意,但行为人具体的故意内容不同。
(四)两者的主体要件不同。证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构成本罪,行为人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的公民;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则为特殊主体,即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风险,这个词在我们生活中并不陌生,就是生产目的与劳动成果之间的不确定性,那么刑法中被害人自陷风险是什么意思呢? 自陷风险行为应当包含如下要素: ( 一) 依普通理性人之观念,该风险应具备社会相当性。如该风险现实发生可能性极其低微,以至于常人往往容易忽视,则不应视为被害人自陷风险。 ( 二) 被害人在危害结果发生前已经意识到风险之存在。如果被害人对于风险并不知情,或者完全无从得知,则不构成自陷风险,譬如乘客不知出租车司机系醉酒驾驶而仍登车之情形。 ( 三) 被害人对风险本身予以明示或可推知的默示认可。 ( 四) 被害人对于危害结果发生持否定态度。 综上所述,所谓被害人自陷风险,是指该风险在具备社会相当性的情况下,被害人在危害结果发生前已意识到风险的存在,且是反对该结果的发生,只是对风险的发生以明示或可推定的默示认可。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风险,这个词在我们生活中并不陌生,就是生产目的与劳动成果之间的不确定性,那么刑法中被害人自陷风险是什么意思呢?
自陷风险行为应当包含如下要素:
(
一) 依普通理性人之观念,该风险应具备社会相当性。如该风险现实发生可能性极其低微,以至于常人往往容易忽视,则不应视为被害人自陷风险。
(
二) 被害人在危害结果发生前已经意识到风险之存在。如果被害人对于风险并不知情,或者完全无从得知,则不构成自陷风险,譬如乘客不知出租车司机系醉酒驾驶而仍登车之情形。
(
三) 被害人对风险本身予以明示或可推知的默示认可。
(
四) 被害人对于危害结果发生持否定态度。
综上所述,所谓被害人自陷风险,是指该风险在具备社会相当性的情况下,被害人在危害结果发生前已意识到风险的存在,且是反对该结果的发生,只是对风险的发生以明示或可推定的默示认可。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