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安阳法律咨询 > 安阳其他法律咨询 > 工程分包安全风险有哪些

工程分包安全风险有哪些

牟** 河南-安阳 其他咨询 2021.03.30 01:31:21 384人阅读

工程分包安全风险有哪些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安阳律师 其他律师 安阳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程分包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工程分包的安全隐患也是存在的,如何规避工程分包的风险,主要可以从以下举措把握: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专业施工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和总承包人不得全部转包,也不得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其他承包人等内容。
  
(1)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专业施工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这里国内的规定和要求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有所不同。综合国内目前有效的法律法规,都是要求分包人和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几无例外。这说明对分包人的挑选,总承包人实际上责任重大。而按照DC等规则,发包人可以根据自己对行业和专业领域的了解,选择和指定分包人,对于发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总承包人是可以不承担如此严格的责任的。
  
(2)发包人不得将应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给几个承包人。这主要是对发包人提出的要求。也就是禁止肢解发包。
  
(3)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认可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总承包合同中加以约定二是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取得了建设单位的书面认可。从律师法律实务的角度强调,这种认可必须是书面的,比如通过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签证、通知、说明等等。
  
(4)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劳务分包属于一个例外。
  
(5)总承包人不得全部转包,也不得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其他承包人。
  
(6)将工程的主体结构交由他人施工。禁止的范围从主体结构的禁止,演化成主要工作量、再演化成群组工程中的过半数。
  
(7)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都要具备资质,并且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从这里就可以知道,开始的案例二劳务公司再与罗某个人签订《分包协议》不可能是真正的合法的分包协议
  
(8)禁止再分包和转包。
  
(9)分包人和总承包人对其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例外)。
  
(10)注意分包合同关系的相对性问题。

2021-03-30 01:32:21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程分包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工程分包的安全隐患也是存在的,如何规避工程分包的风险,主要可以从以下举措把握: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专业施工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和总承包人不得全部转包,也不得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其他承包人等内容。    (1)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专业施工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这里国内的规定和要求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有所不同。综合国内目前有效的法律法规,都是要求分包人和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几无例外。这说明对分包人的挑选,总承包人实际上责任重大。而按照DC等规则,发包人可以根据自己对行业和专业领域的了解,选择和指定分包人,对于发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总承包人是可以不承担如此严格的责任的。    (2)发包人不得将应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给几个承包人。这主要是对发包人提出的要求。也就是禁止肢解发包。    (3)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认可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总承包合同中加以约定二是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取得了建设单位的书面认可。从律师法律实务的角度强调,这种认可必须是书面的,比如通过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签证、通知、说明等等。    (4)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劳务分包属于一个例外。    (5)总承包人不得全部转包,也不得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其他承包人。    (6)将工程的主体结构交由他人施工。禁止的范围从主体结构的禁止,演化成主要工作量、再演化成群组工程中的过半数。    (7)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都要具备资质,并且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从这里就可以知道,开始的案例二劳务公司再与罗某个人签订《分包协议》不可能是真正的合法的分包协议    (8)禁止再分包和转包。    (9)分包人和总承包人对其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例外)。    (10)注意分包合同关系的相对性问题。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程分包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工程分包的安全隐患也是存在的,如何规避工程分包的风险,主要可以从以下举措把握: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专业施工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和总承包人不得全部转包,也不得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其他承包人等内容。    (1)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专业施工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这里国内的规定和要求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有所不同。综合国内目前有效的法律法规,都是要求分包人和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几无例外。这说明对分包人的挑选,总承包人实际上责任重大。而按照DC等规则,发包人可以根据自己对行业和专业领域的了解,选择和指定分包人,对于发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总承包人是可以不承担如此严格的责任的。    (2)发包人不得将应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给几个承包人。这主要是对发包人提出的要求。也就是禁止肢解发包。    (3)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认可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总承包合同中加以约定二是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取得了建设单位的书面认可。从律师法律实务的角度强调,这种认可必须是书面的,比如通过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签证、通知、说明等等。    (4)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劳务分包属于一个例外。    (5)总承包人不得全部转包,也不得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其他承包人。    (6)将工程的主体结构交由他人施工。禁止的范围从主体结构的禁止,演化成主要工作量、再演化成群组工程中的过半数。    (7)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都要具备资质,并且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从这里就可以知道,开始的案例二劳务公司再与罗某个人签订《分包协议》不可能是真正的合法的分包协议    (8)禁止再分包和转包。    (9)分包人和总承包人对其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例外)。    (10)注意分包合同关系的相对性问题。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程分包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工程分包的安全隐患也是存在的,如何规避工程分包的风险,主要可以从以下举措把握: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专业施工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和总承包人不得全部转包,也不得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其他承包人等内容。    (1)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专业施工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这里国内的规定和要求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有所不同。综合国内目前有效的法律法规,都是要求分包人和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几无例外。这说明对分包人的挑选,总承包人实际上责任重大。而按照DC等规则,发包人可以根据自己对行业和专业领域的了解,选择和指定分包人,对于发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总承包人是可以不承担如此严格的责任的。    (2)发包人不得将应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给几个承包人。这主要是对发包人提出的要求。也就是禁止肢解发包。    (3)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认可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总承包合同中加以约定二是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取得了建设单位的书面认可。从律师法律实务的角度强调,这种认可必须是书面的,比如通过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签证、通知、说明等等。    (4)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劳务分包属于一个例外。    (5)总承包人不得全部转包,也不得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其他承包人。    (6)将工程的主体结构交由他人施工。禁止的范围从主体结构的禁止,演化成主要工作量、再演化成群组工程中的过半数。    (7)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都要具备资质,并且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从这里就可以知道,开始的案例二劳务公司再与罗某个人签订《分包协议》不可能是真正的合法的分包协议    (8)禁止再分包和转包。    (9)分包人和总承包人对其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例外)。    (10)注意分包合同关系的相对性问题。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