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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刑事犯罪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由两个或者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共同实施的,共同的犯罪嫌疑人在要同一个案件中接受审判,那么同案犯可以另案处理吗?
同案犯在逃,对在押犯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该的,该定罪判刑的定罪判刑。由于同案犯在逃,在押犯主要犯罪事实情节不清并缺乏证据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依法报请延长羁押期限、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办法,继续侦查,抓紧结案。 由于同案犯在逃,没有确实证据证明在押犯的犯罪事实的,或已查明的情节显著轻微的,应予先行释放,在同案犯追捕归案、查明犯罪事实后再作处理。
因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案犯的在押人员一般是要同案审理的,如果有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先对要押的人员进行审判,等其他在逃人员归案后,再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如何处理有同案犯在逃的共同犯罪案件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
据江西、安徽、浙江、福建、广东、黑龙江、湖北、陕西、河南、内蒙等地反映,有一些县、市公检法三机关在处理共同犯罪案件过程中,有的案件因同案犯在逃,影响了对在押犯的依法处理。其中有的超过法定羁押时限,长期拖延不决;有的不了了之,放纵了犯罪分子,引起群众不满。为了及时有力地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家和人民的利益,特对如何处理这类案件通知如下:
(二)同案犯在逃,对在押犯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该的,该定罪判刑的定罪判刑。
2021-03-30 10:20: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