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污染标准是45分贝到55分贝之间,超过这个标准的音量,即属噪音扰民。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条例》第七章是专门讲「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施工采取设置围挡、苫盖、道路硬化、喷淋、冲洗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施工工地禁止进行现场混凝土搅拌」「煤炭等易产生扬尘的散体物料堆场,应当密闭贮存或采取扬尘网等措施」「运输企业运输工程渣土等散装、流体物料的,应当封闭运输」等等,覆盖面广,讲解细致。但是,对应的罚则是这么写的:「第八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施工现场未采取设置围挡、苫盖、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在施工工地进行现场混凝土搅拌,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运输散装、流体物料撒漏造成扬尘污染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本市市容环境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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