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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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
一般我们说的赡养都是存在与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当然也不排除晚辈对长辈作出的赡养。那么儿子死了,孙子有赡养义务吗
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一项具有一定前提条件的法定义务,孙子女并不一定要赡养祖父母。
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有两个条件:
(一)孙子女、外孙子女需要有必要的负担能力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没有赡养能力。
因此,只有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孙子女才有赡养祖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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