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被执行人不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就会一直限制高消费。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第八条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是有期限的。在法律上称为“诉讼时效”。法律上的诉讼时效有不同的规定,和普通老百姓关系比较密切的有两种: 1、2年,大部分的纠纷都是2年的诉讼时效,比如一般的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2、1年,法律规定4种法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1年,一是延付或拒付租金,二是出售不合格的产品没有声明的,三是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四是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另外还有4年的,5年的,一般都是国际私法上的,和我们关系不大。除了诉讼时效,还有个概念,叫“除斥期间”。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胜畅伐扳和殖古帮汰爆咯诉权,超过除斥期间丧失的就是实体权利了。为了便于理解,举个例子。假设2009年A借李四1万元钱,双方约定于2009年9月24日还款。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2年,从借款到期的次日即2009年9月25日开始计算,到2021年的9月24日期限届满。假如A在到期后一直没向李四主张权利,直到2021年9月26日(25日即今天是星期六)到。会立案,但如果李四以超过诉讼时效提出异议,就会驳回A的,因为A已经丧失了法律保护的权利。不过从法律上来说,仍然承认李四欠A钱,只是不能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里斯还钱了,李四既然明确提出不还,所以案子再审下去没有任何意义了,只能驳回A的了。假如A是在2029年的9月25日才,这时候由于超过了除斥期间,A已经丧失了实体权利,他到,根本就不受理了。还有个问题,就是时效的起算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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