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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法律意见】
看此房子是否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如果是,不可以强制执行拍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7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
人民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2021-03-31 00:43: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