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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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最新颁布的《北京市补领婚姻登记证工作规范(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的条件有以下几项:
(一)受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在内地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过结婚或离婚登记,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九条至第十五条规定的材料;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一)》;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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