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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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满十八岁同居犯法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男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属于犯罪。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发生性关系,无论双方是否自愿,都以罪论处并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
(四)二人以上的 ?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扩展资料: ?根据张明楷教授《刑法学》中的观点,有以下几种情况,即使是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也涉嫌构成罪: ?
1、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是要求使用安,而男方不答应使用,强行发生,构成。 ?
2、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是建议去酒店开房,而男方不想去,坚持在公园长椅上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 ?
3、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是要求避开月经期,而男方不答应,在女方来大姨妈的情况下强行,也构成。 ?
4、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女方未满14周岁,依然构成罪。 ?
对于未满十八岁同居犯法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男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属于犯罪。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发生性关系,无论双方是否自愿,都以罪论处并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
(四)二人以上的 ?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扩展资料: ?根据张明楷教授《刑法学》中的观点,有以下几种情况,即使是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也涉嫌构成罪: ?
1、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是要求使用安,而男方不答应使用,强行发生,构成。 ?
2、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是建议去酒店开房,而男方不想去,坚持在公园长椅上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 ?
3、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是要求避开月经期,而男方不答应,在女方来大姨妈的情况下强行,也构成。 ?
4、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女方未满14周岁,依然构成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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