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状必须写原告的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没有单位,可以不写,但住址必须写明。如果是离婚纠纷,担心对方骚扰,可以写身份证上的住址,同时将实际住址单独向法官提交,并要求法官保密,法官也会同意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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