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抢注的形态有哪些
1、将国内的商标拿去国外(含台、港、澳,下同)注册。
2、将国外的商标在国内注册。这种行为并没有多少人去关注,但是现实中是大量存在的。
3、傍名牌。傍名牌,就是采用复制、翻译、模仿驰名商标的方式注册商标,如果是直接复制、翻译国外商标属于
第二种形态。傍名牌最为典型的是将驰名商标做为后缀或前缀,例如××鳄鱼、华伦天奴××。
4、傍名人。
5、傍热点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
商标专用权的确认和取得,世界各国有不同的规定,归纳起来大致采用“注册原则”、“使用原则”和“混合原则”这三种方式。所谓注册原则就是按申请商标注册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谁先申请,商标专用权就授予谁,而不问该商标是否已经使用。申请注册是形成商标专用权的唯一法律事实,所以注册原则最基本的法律特征是商标注册申请。与注册原则相对应的是使用原则,它是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的归属,谁最先使用该商标,谁就享有商标专用权。
专业解答针对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可以采取多种法律救济措施。一旦发现商标被恶意抢注,可在初审公告期间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及时表达反对意见并争取撤销抢注商标。若错过异议期,仍可在对方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若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商标权益,确保公平正义。
专业解答商标受法律保护的期限为十年,自注册核准之日起计算。保护期限届满,企业可通过续展手续继续保护。正确运用商标专有权,可推动企业生产规模扩大和经济效益提升。 然而,法律对商标的保护并非永久,需通过申请续期维持其生命力。
专业解答针对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可以采取多种法律救济措施。一旦发现商标被恶意抢注,可在初审公告期间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及时表达反对意见并争取撤销抢注商标。若错过异议期,仍可在对方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若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商标权益,确保公平正义。
专业解答针对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可以采取多种法律救济措施。 一旦发现商标被恶意抢注,可在初审公告期间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及时表达反对意见并争取撤销抢注商标。 若错过异议期,仍可在对方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 若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 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商标权益,确保公平正义。
专业解答恶意商标抢注行为的特征包括:抢注与他人显著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识,抢注与他人字号、企业名称等近似的标识,围绕他人知名商标进行广泛注册,以及采用拆解、同音替代等方式抢注。此外,无权代理下擅自注册、保留与在先使用者的联系并抢注,以及注册后高价转卖、恶意侵权诉讼等行为也属恶意抢注。
律师解析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律师解析 (1)行政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司法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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