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汉中法律咨询 > 汉中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未经批准砍了5颗公路边的树, 能判坐牢吗?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未经批准砍了5颗公路边的树, 能判坐牢吗?

张* 陕西-汉中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1.04.01 12:34:20 309人阅读

未经批准砍了5颗公路边的树, 能判坐牢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汉中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汉中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独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树木的,从重处罚。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保护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盗伐”是指未经所有人或者经营管理人员允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不属于自己所有或者经营的林木或者其他林木。

2021-04-01 12:35:2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属于普通树种,小树按棵数计算,大树(成树)按照树木体积(立方米)计算。体积达到数量较大的构成“盗伐林木罪”。《刑法》对盗伐林木罪的处罚: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四条: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您好,关于砍两颗古树会不会坐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新京报讯(记者张媛)私自将御京花园内两棵价值170余万元的国家二级古树砍伐,昨日,50岁男子冯弼杰因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终审被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与其同案的两人则分获缓刑。这也是北京首例该项罪名的案件终审宣判。事因古树阻碍工程规划现年50岁的冯弼杰高中文化,绰号“四哥”,案发前没有稳定职业。判决书显示,其曾在1979年和1982年,因打架被强制劳动和劳动教养各一年。据检方指控,冯弼杰受李某(已判刑)指使,找来伐树工人及伐树车辆和设备,张巨才伙同李刚则受许某(已判刑)指使,在砍树当天负责望风,将东城区北河沿大街43号御京花园南院一棵二级古榆树及御京花园北院锅炉房前一棵二级古槐树盗伐。经北京市林业勘察设计院鉴定,被毁损的两棵古树共计价值人民币.32元。相关证据显示,2011年7月,许某认识了某房地产公司经理。该经理说公司位于北河沿大街御京花园的工地规划有些难度,许某随即表示可以帮忙,并与该房地产公司签了一个合同,内容是由许某负责替工程跑规划手续、平整场地和装修房屋。后许某打听到,开发商所说的难度原来是御京花园内有两棵树,都是国家二级古树,因此规划不好跑。由于怕违法担责任,许某就想找别人替他出面,“运作”砍古树的事。为此,许某给李某等打电话让他们找人砍树,同时又出主意说要找个北京电力的牌子,令整个砍树过程看上去像是政府施工。李某于是想到了“四哥”冯弼杰。园林局未受理伐移申请几名被告人承认,2011年10月22日下午,冯弼杰带着招来的20余名工人,开着一辆挂着“北京电力”牌子的白色金杯车以及两辆小面进入御京花园,并现场指挥砍树。大约用了一个小时,两棵国家二级古树轰然倒地。事后,东城区园林绿化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被砍伐的古树均为国有林木,该局未受理过相关伐移申请手续。庭审时,冯弼杰辩称,伐树的车辆和设备不是他找来的,他也不知道砍的是古树。其律师认为,冯弼杰在整个事件中起到的是辅助作用,属从犯。张巨才和李刚则对指控未提出异议。认为系从犯可轻判认为,冯弼杰、张巨才、李刚的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不过,三人在整个事件中起到辅助作用,是从犯,可以减轻处罚。据此,一审判决冯弼杰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分别判决张巨才和李刚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宣判后,冯弼杰提出上诉。昨日,一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您好,关于砍两颗古树会不会坐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新京报讯(记者张媛)私自将御京花园内两棵价值170余万元的国家二级古树砍伐,昨日,50岁男子冯弼杰因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终审被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与其同案的两人则分获缓刑。这也是北京首例该项罪名的案件终审宣判。事因古树阻碍工程规划现年50岁的冯弼杰高中文化,绰号“四哥”,案发前没有稳定职业。判决书显示,其曾在1979年和1982年,因打架被强制劳动和劳动教养各一年。据检方指控,冯弼杰受李某(已判刑)指使,找来伐树工人及伐树车辆和设备,张巨才伙同李刚则受许某(已判刑)指使,在砍树当天负责望风,将东城区北河沿大街43号御京花园南院一棵二级古榆树及御京花园北院锅炉房前一棵二级古槐树盗伐。经北京市林业勘察设计院鉴定,被毁损的两棵古树共计价值人民币.32元。相关证据显示,2011年7月,许某认识了某房地产公司经理。该经理说公司位于北河沿大街御京花园的工地规划有些难度,许某随即表示可以帮忙,并与该房地产公司签了一个合同,内容是由许某负责替工程跑规划手续、平整场地和装修房屋。后许某打听到,开发商所说的难度原来是御京花园内有两棵树,都是国家二级古树,因此规划不好跑。由于怕违法担责任,许某就想找别人替他出面,“运作”砍古树的事。为此,许某给李某等打电话让他们找人砍树,同时又出主意说要找个北京电力的牌子,令整个砍树过程看上去像是政府施工。李某于是想到了“四哥”冯弼杰。园林局未受理伐移申请几名被告人承认,2011年10月22日下午,冯弼杰带着招来的20余名工人,开着一辆挂着“北京电力”牌子的白色金杯车以及两辆小面进入御京花园,并现场指挥砍树。大约用了一个小时,两棵国家二级古树轰然倒地。事后,东城区园林绿化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被砍伐的古树均为国有林木,该局未受理过相关伐移申请手续。庭审时,冯弼杰辩称,伐树的车辆和设备不是他找来的,他也不知道砍的是古树。其律师认为,冯弼杰在整个事件中起到的是辅助作用,属从犯。张巨才和李刚则对指控未提出异议。认为系从犯可轻判认为,冯弼杰、张巨才、李刚的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不过,三人在整个事件中起到辅助作用,是从犯,可以减轻处罚。据此,一审判决冯弼杰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分别判决张巨才和李刚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宣判后,冯弼杰提出上诉。昨日,一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