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所需材料:
1、女职工生育:本人建行借记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写明本人联系电话(需将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证明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将上述三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可以正反面复印,不得缩印)、出院诊断书及住院收据(没有医院印章无效)、住院医疗费用明细。
2、男职工护理津贴:本人建行借记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写明本人联系电话(需将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证明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将上述三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可以正反面复印,不得缩印)。
3、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在上述第二条男职工护理津贴所提供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女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女方本人页)、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照片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出院诊断书及住院收据(没有医院印章无效)、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出院小结并填报《大连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医疗费用申请表》(各部门综合员领取),与男职工护理津贴同时提交办理。
注:无法开具《生育证》的职工,需到女方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开具《准生证明》,证明内容:写明夫妻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生育胎数。
(一)产前检查费;
(二)生育医疗费;
(三)生育津贴;
(四)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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