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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医疗事故应该怎么办?

黄** 黑龙江-齐齐哈尔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1.04.02 07:08:21 467人阅读

怀疑医疗事故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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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怀疑是是医疗事故导致病人出现重大损害,可以到当地的卫生局,找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然后详细的提出构成此次事故的事实,由医院举证,这叫做“举证倒置”。委员会根据这些事实作出定论,如有不服,可直接起初诉讼。相关阅读——医疗事故的诉讼程序基本事项:
1、案由的选择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2、受理条件
1.有医患关系;
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
3.患者有损害后果;
4.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之间因果关系;
5.患者有经济损失;
6.在诉讼时效内。
3、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证据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公信证据除外)。一审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管辖
2、证据保全
3、证据交换与质证
4、行为能力鉴定
5、司法文检鉴定
6、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7、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程序
8、伤残等级鉴定程序
9、营养期限鉴定程序
10、护理期限鉴定程序11、医疗依赖鉴定程序二审程序1、提起理由
(1)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服;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
(3)认为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如为给予当事人充分的鉴定权利;
(4)其他理由。2、提起时间
(1)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或二审递交上诉状;
(2)不服一审裁定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或二审递交上诉状。3、庭审要点必须以一审认定的事实及判决理由为切入点,以二审观点为重点,寻求突破。再审程序1、提起理由(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生效判决、裁定的;(2)原生效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生效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4)原一、二审违反法定程序;
(5)其他理由。2、提起时间: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2021-04-02 07:09:21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怀疑是是医疗事故导致病人出现重大损害,可以到当地的卫生局,找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然后详细的提出构成此次事故的事实,由医院举证,这叫做“举证倒置”。委员会根据这些事实作出定论,如有不服,可直接起初诉讼。相关阅读——医疗事故的诉讼程序基本事项: 1、案由的选择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2、受理条件 1.有医患关系; 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 3.患者有损害后果; 4.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之间因果关系; 5.患者有经济损失; 6.在诉讼时效内。 3、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证据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公信证据除外)。一审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管辖 2、证据保全 3、证据交换与质证 4、行为能力鉴定 5、司法文检鉴定 6、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7、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程序 8、伤残等级鉴定程序 9、营养期限鉴定程序 10、护理期限鉴定程序11、医疗依赖鉴定程序二审程序1、提起理由 (1)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服;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 (3)认为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如为给予当事人充分的鉴定权利; (4)其他理由。2、提起时间 (1)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或二审递交上诉状; (2)不服一审裁定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或二审递交上诉状。3、庭审要点必须以一审认定的事实及判决理由为切入点,以二审观点为重点,寻求突破。再审程序1、提起理由(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生效判决、裁定的;(2)原生效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生效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4)原一、二审违反法定程序; (5)其他理由。2、提起时间: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一步,鉴定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可通过三条途径解决:双方自行协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向人民提讼。解决的关键在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事件先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区县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市医学会负责组织鉴定如果对再次鉴定结论仍不服,可向提讼,由最终裁定。 第二步,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报告通常包括三个层次, 一、是否属医疗事故。 二、属几级医疗事故。 三、医疗人员负有哪种责任。 第三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原则上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用药范围、诊疗项目等确定,实行一次性结算。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统计局每年联合发布的标准确定。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统计局每年联合发布的本市在职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2倍确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须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怀疑是是医疗事故导致病人出现重大损害,可以到当地的卫生局,找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然后详细的提出构成此次事故的事实,由医院举证,这叫做“举证倒置”。委员会根据这些事实作出定论,如有不服,可直接起初诉讼。相关阅读——医疗事故的诉讼程序基本事项: 1、案由的选择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2、受理条件 1.有医患关系; 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 3.患者有损害后果; 4.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之间因果关系; 5.患者有经济损失; 6.在诉讼时效内。 3、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证据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公信证据除外)。一审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管辖 2、证据保全 3、证据交换与质证 4、行为能力鉴定 5、司法文检鉴定 6、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7、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程序 8、伤残等级鉴定程序 9、营养期限鉴定程序 10、护理期限鉴定程序11、医疗依赖鉴定程序二审程序1、提起理由 (1)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服;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 (3)认为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如为给予当事人充分的鉴定权利; (4)其他理由。2、提起时间 (1)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或二审递交上诉状; (2)不服一审裁定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或二审递交上诉状。3、庭审要点必须以一审认定的事实及判决理由为切入点,以二审观点为重点,寻求突破。再审程序1、提起理由(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生效判决、裁定的;(2)原生效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生效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4)原一、二审违反法定程序; (5)其他理由。2、提起时间: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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