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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根据证据规则,复印件的证据效力低于原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2021-04-02 09:26:05 回复